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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10-10 14:26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第三步,材料申报

我区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及“穗好办”APP开通“全程网办”,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取得报名号后,需要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材料提交,同时在“穗好办”APP完成照片、居住证材料提交。上传的电子版材料为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要求清晰。

“中国教师资格网”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方法: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穗好办”APP 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方法: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下载安装“穗好办”APP,登陆“穗好办”后,申请人可在主页滚动宣传栏中直接进入材料提交页面,也可在主页下方“办事”-“下滑查看更多专题”-“考试教育”-“教师办事”栏目,进入后按提示填报上传。

特别提示:申请人上传材料后,“穗好办”APP只反馈申请人体检结果。材料确认审核情况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查阅在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上传材料:

1.认定材料内容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穗好办”APP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尽量不要穿纯黑、白色衣服拍照)。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增城区户籍人员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注明用途、时效及个人户口卡);

②增城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或大专生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学信网学籍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关联,不需要申请人上传;

③非增城区户籍人员上传“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证明”等。

(3)学历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不需要上传,学历信息不能查询的,需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②中专学历申请人需上传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③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学历未通过认证的视为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持大专毕业证认定)或大专生(持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认定)的在读学籍信息只能作为身份证明材料,不能替代学历证明材料。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可以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的,不需要上传;查询不到结果的,需上传参加普通话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中国教师资格网未通过核验且无普通话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的视为普通话不符合认定条件。

(5)体检。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详情见附件4)持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各区指定医院(见附件4-3)完成体格检查。认定机构对认定材料的审核确认包含了体检结果这一项,建议申请人尽快完成体检,无需等待网上报名完成再体检。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反馈区认定机构,后续申请人可通过“穗好办”查看体检结果。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如在增城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体检,申请人需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增城区中医医院”预约体检时间(体检前7天可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间到医院(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广场东侧)一楼体检科进行体检。

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认申请人怀孕的,免检胸透。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6)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需要申请人填写《广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申请人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认定办邮箱:gzjszg@163.com,市认定办收集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函件,并寄回各申请人(邮费到付)。申请人取回函件后,需尽快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④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后直接交给确认点认定机构。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7)学业成绩单。仅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上传(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请用笔标记该三科成绩再拍照或扫描上传)。

(8)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传。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第四步,材料审核

增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不开展线下审核材料和现场确认。区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穗好办”APP报名、提交认定材料及完成体检后,工作人员在材料审核时间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请密切留意“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温馨提示:

1.“穗好办”APP只反馈申请人体检结果,材料确认审核情况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查阅在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2.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表示报名成功待审核确认;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表示认定材料审核确认通过待审批;审批通过即可查看到证书编号。

第五步,领取教师资格证

1.领证信息

区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批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可查阅 “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gz.gov.cn/yw2/xxhjsfw/zgrd/index.html)、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或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增城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领证通知。

2.领证方式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保持密封状态,由申请人第一时间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3年下半年增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不开展线下审核材料和现场确认。材料申报详细操作可参照《增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操作指引》(附件5)。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穗好办”APP上传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八)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以及“增城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

(九)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电话:020—82628689)。

点击下载>>>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广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港澳台申请人情况统计表.xlsx

4.增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doc

5.增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申报操作指引.doc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9220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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